证券日报丨沙利文:发行GDR能满足民营企业的海外业务布局和融资并购需求
证券日报丨沙利文:发行GDR能满足民营企业的海外业务布局和融资并购需求

截至4月13日,自互联互通存托凭证新规实施以来,A股共有扬杰科技、中控技术、方大炭素、杭可科技、东方盛虹、巨星科技、欣旺达、健康元、乐普医疗、国轩高科、格林美、杉杉股份、科达制造、明阳智能等14家企业成功发行GDR,募资总额突破50亿美元,达50.37亿美元,平均每家募资3.6亿美元,远超同期A股IPO平均募资规模(约10亿元)。 值得注意的是,14家企业全部为民营企业,9家为主板公司,3家为创业板,2家为科创板。
A股公司GDR发行呈现出几大显著特点:一是清一色为民营企业;二是“双创板块”有后来居上之势。今年4家成功发行企业中,2家为科创板、1家为创业板,占比75%;三是行业分布更加多元,从以前的以锂电等新能源行业为主,逐步扩散到医药生物、石油化工、钢铁、电子等行业。如何看待GDR平均募资规模超同期A股IPO?14家全部为民营企业反映出什么现象?弗若斯特沙利文(Frost & Sullivan,以下简称“沙利文”)大中华区执行总监向威力接受《证券日报》采访,共同探讨上述话题。
证券日报
Q
证券日报记者:总体来看,如何看待GDR平均募资规模超同期A股IPO?
GDR发行较A股IPO及定增流程较短,审核较宽松,发行人能够更快募集到境外资金。
目前整体GDR募集基金规模相较同期A股发行额更大,部分原因是因为目前成功发行GDR的企业基本都为国内乃至全球相应细分行业龙头企业,其已经有相对完善的的海外业务布局以及相对明确的海外扩产计划,而类似电池产业链的制造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,整体融资规模较大。而A股同期募集资金为全行业企业金额,涉及领域更宽,并非都为资金密集企业。
Q
证券日报:14家全部为民营企业反映出什么现象?
目前成功发行GDR的14家民营企业均为各自领域具备全球竞争优势的领先企业,基本都来自于制造业,体现了民营企业“走出去“的号召正不断在被落实和深化。
民营企业拥有相对灵活的业务布局和股权架构,发行GDR能满足其海外业务布局和融资并购的需求,匹配其企业战略布局需要。
*本采访刊登于《证券日报》,记者为邢萌 ,原文标题为 《 GDR新规实施后A股公司赴欧洲募资突破50亿美元 超六成企业来自广浙两地 》 (点击文末“阅读全文”即可阅读完整版报道)。